華盛頓-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週二表示,他們可能會站在共和黨和特朗普總統一邊,取消自水門事件以來對政黨資金的限制。
法院一再表示競選資金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新的裁決可能允許政黨在富有的捐助者的幫助下支持其候選人的競選活動。
特朗普政府律師連續第二天敦促法官推翻國會通過的一項法律。他們似乎得到了大多數保守派的支持。
唯一的疑問是該記錄是否受到污染,因為目前沒有候選人挑戰界限。
“雙方的力量都非常弱,”法官布雷特·M·卡瓦諾 (Brett M. Kavanaugh) 說。 “多年來法院的判決削弱了政黨相對於外部團體的權力,對我們的憲政民主產生了負面影響。”
他指的是支持富裕捐助者和所謂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無限競選支出的裁決。
在 2010 年的公民聯合案中,首席大法官小約翰·G·羅伯茨 (John G. Roberts Jr.) 和其他四位保守派人士廢除了長期以來對競選支出的限制,包括對公司和工會的支出限制。他們這樣做的理論依據是,這些支出“獨立於”候選人,並作為言論自由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他們表示,對候選人捐款的限制不受影響。這些限制可能是由於腐敗的危險而合理的,因為金錢可以買到政治恩惠。這開啟了政治支出不斷增加的新時代,但其中大部分支出獨立於候選人和政黨。
去年,億萬富翁埃隆·馬斯克花費了超過 2.5 億美元支持唐納德·特朗普的連任競選。他通過政治行動委員會花費資金來做到這一點,而不是直接花在特朗普或他的競選活動上。
與此同時,競選財務法將候選人的捐款限制為 3,500 美元。
全國共和黨參議院委員會的律師指出了這一趨勢,並向最高法院表示,其決定“侵蝕”了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對競選資金的一些剩餘限制的基礎。
週二的爭議焦點是對“協調政黨支出”的限制。水門事件醜聞發生後,國會對可提供給各政黨並用於資助其候選人的競選資金數額進行了限制。律師們表示,目前的捐款限額為 44,000 美元。
特朗普第一任期內的副檢察長、華盛頓律師諾埃爾·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敦促法院取消這些限制,理由是這些限制已經過時並且違反了言論自由。
“理論上,它們是必要的,以防止個人捐助者通過政黨向特定候選人提供 44,000 美元的捐款,以換取官方行動,”他解釋道。
弗朗西斯科說,如果主要捐助者希望討好國會候選人,“潛在的行賄者最好向該候選人首選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提供大量捐款”。
週二聽到的訴訟是由當時的參議員發起的。俄亥俄州的 J.D. 萬斯和其他共和黨候選人,他繼續擔任副總統,並最終成為 2028 年的總統候選人。
通常,司法部會捍衛聯邦法律,但在這起案件中,特朗普政府改變了立場,加入了共和黨的行列,呼籲廢除政黨支出限制。
先例可能會成為障礙。
2001年,最高法院以微弱優勢維持了這些限制,理由是政黨的直接支持是一種捐款,而不是一項獨立開支。但副檢察長莎拉·哈里斯週二告訴法官,法院最近的裁決“推翻”了這一先例。
“政黨不能賄賂候選人,也沒有證據表明捐助者通過與候選人拉攏政黨支出來洗錢,”她說。
民主黨律師馬克·埃利亞斯 (Marc Elias) 加入此案以支持法院的限制。他表示,結果與競選演講或信息沒有什麼關係。
他說,“我認為我們低估了”可能發生的實際腐敗情況。他說,如果一個人在眾議院或參議院處理事務時向某個政黨捐贈 100 萬美元,這可能會影響“決勝局或決定性的投票”。
保守派法官面臨的唯一明顯的困難是程序問題。
華盛頓律師羅曼·馬丁內斯被要求為這項法律辯護,他辯稱萬斯和任何其他共和黨人都沒有法律地位來挑戰這些限制。萬斯不是當前的候選人,他表示該案應該因此被駁回。
一些法律觀察人士指出,有證據表明尼克松總統連任競選活動的巨額捐款來自尋求政府支持的行業捐助者,因此出現了政黨限制。
共同事業訴訟高級副總裁奧馬爾·努雷爾丁 (Omar Noureldin) 表示:“協調支出限制是為遏制富有的特殊利益集團對我們選舉的影響而剩下的少數檢查之一。” “如果最高法院廢除這些規定,政黨領導人和富有的捐助者將可以自由地向聯邦競選活動直接注入近乎無限的資金,而這些規則正是為了解決這種腐敗問題而製定的。” »
布倫南中心的選舉法專家丹尼爾·韋納 (Daniel I. Weiner) 表示,法官們敏銳地意識到,取消這些限制可能會為進一步的挑戰打開大門。
他說:“令我震驚的是,雙方都必須認識到,不應孤立地看待此案,而應將其視為長達數十年廢除競選財務規則運動的一部分。” “這些其他判決產生了法院本身無法預料的許多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