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房東通知我後,我正在尋找下一個要出租的房產。問題是我計劃明年買房,所以我不想受超過 12 個月的租賃合同的束縛。
我發現我輸了,因為房東更喜歡那些願意簽兩年租約的人。我聽說即將出台的《租戶權利法案》將禁止定期租賃。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我今天簽署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合同,一旦它成為法律,我就可以取消它而不受任何處罰?
This is Money 的埃德·馬格努斯 (Ed Magnus) 回應道: 您遇到了一項令許多租戶感到驚訝的規則變更。一些租賃代理商似乎也不知道新規則。我最近在查看出租物業,驚訝地發現一些出租代理人似乎認為,當《租戶權利法案》生效時,現有的定期合同將保護現有合同中的租戶的房東。
然而,他們錯了,因為《租戶權利法案》將終止定期租賃,所有租賃合同都將轉換為滾動定期合同。這意味著房東不能將租戶束縛在為期 12 個月的合同中,規定租戶即使離開,也有義務支付整個期間的租金。相反,所有租賃都將滾動,這意味著租戶可以隨時離開,只要他們按規定提前兩個月通知即可。
該法案具有追溯力,因此,即使有人簽訂了兩年或三年的租賃協議,沒有終止條款,他們也應該能夠提前兩個月發出通知,並在租戶權利法案生效後離開。政府指南指出:“新的租賃系統將適用於所有私人租賃——現有的租賃將轉換為新系統。
“一步實施將避免混亂的兩層系統,並立即確保所有租戶的安全。”唯一的問號是那一天何時到來。租戶權利法案本週返回上議院,預計不久後將獲得皇室批准。為了尋求專家建議,我們採訪了租房者改革聯盟的活動家保羅·尚克斯。
保羅·尚克斯(如圖)回應: 很抱歉得知您已收到通知,並且正在努力尋找新房子出租 – 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也已經夠困難的了。好消息是,《租戶權利法案》一旦實施,將把所有現有的定期租賃轉變為無限期和滾動租賃,並將成為所有新租賃的默認租賃。
因此,您不應該被“鎖定”兩年租約,這是對的,因為當該法案生效時,即使您最初簽署了定期合同,您也可以提前兩個月通知房東離開。然而,需要注意的重要一點是,我們尚不知道該法案何時生效。該項目預計很快將在議會通過最後階段——也許是本月晚些時候或 11 月初。
但政府表示,在新法律實際生效之前,會有一個“實施期”,讓房東和中介有時間做好準備。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窗口會持續多久。目前看來,這個實施期可能約為六個月,但只有當政府宣佈時我們才能確定。
我最好的猜測是,新的租賃系統將在明年春天實施,但我不會與銀行談論此事。在租戶改革聯盟,我們呼籲最多延遲三個月——我們相信租戶已經為這些變化等待了足夠長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