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從自己工作的公司挪用了13.5公斤黃金

杜拜:穆罕默德·亞辛
一家黃金貿易公司的兩名員工作為銷售員,在委託其負責銷售估計為 13 公斤和 500 克的黃金委託後,挪用了以信託方式提供給他們的資金和資產,並收集並提供了其價值。然而,他們利用這種信任來獲取個人利益。
案件卷宗顯示,事件發生在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期間。這些事件導致杜拜刑事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將他們定罪並判處一年監禁,並按貪污資金的價值並處罰款。上訴法院維持了一審判判決,隨後原告公司訴諸民事法院主張其權利。杜拜民事法院命令他們共同支付1,426,273迪拉姆以及自判決終審之日起5%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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