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 他給了自己的判決 在考克斯通訊公司與主要唱片公司之間曠日持久的版權糾紛中,裁定有線和網路服務供應商不對非法下載的音樂承擔責任, 正如之前報道的 美聯社。一致裁決稱,考克斯「沒有誘導其客戶侵權,也沒有提供與侵權行為相符的服務」。
以索尼音樂為首的多家唱片公司於 2018 年起訴考克斯,指控該公司允許 6 萬名網路用戶非法下載 1 萬首受版權保護的歌曲。陪審團認定考克斯對 2019 年的盜版行為負有責任,並判給索尼 10 億美元的賠償金,但上訴法院後來駁回了這筆巨額賠償。考克斯請求最高法院於 2024 年 8 月審理她的案件。
其他 ISP,例如 AT&T 和 Verizon, 在鬥爭期間支持考克斯上訴法院的裁決「威脅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幾乎所有不良行為負責」。還有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追尋ISP說 像考克斯這樣的言論自由正在被破壞。
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在他的意見中寫道:“公司在明知有人會利用該服務侵犯版權的情況下向公眾提供服務,因此不承擔侵犯版權的責任。” “考克斯只是提供了互聯網訪問權限,該訪問權限可用於除侵犯版權之外的許多目的。”
美國唱片工業協會主席兼執行長米奇·格拉澤爾(Mitch Glazier), 該貿易公司說 “法院對這一裁決感到失望,”他說,並補充說,“版權法應保護創作者和市場免受有害侵權,政策制定者應密切關注這一裁決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