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週二表示,預計州長將同意在“合理時間”內獲得州立法機關批准的法案,但是確定總統和州長的時間限制將採取很大的行動。最高法院還說,擔心法院被拖入這種情況以監督立法程序。
“擔心,您正在將法院拖到法院程序被立法程序完全監控和控制的情況下……立法過程得到加強,需要在適當的時間內完成,但是要確定時間表,法院的最大威脅是“不超過一個”,這是一個 – 五年 – 五年 – 五年。
CJIBR由GAI主持的長凳和法官組成,Surya Kant,Vikram Nath和Chandra總統Drupadi Kurmu正在聽取時間限製到總統和州長的參考文獻。
同時,在周二,反對派 – 旁遮普邦,卡納塔克邦和喀拉拉邦認為,國家州長對州立法機關提出的法案沒有酌處權,只是應由憲法明確組織憲法。
出現在卡納塔克邦的高級倡導者戈帕爾·亞拉馬尼亞姆(Gopal Subramaniam)告訴法官,“州長不得由憲法或根據任何酌處權給予州長的任何酌處權。根據第200條,州長決定根據可信度工作,或者根據總統的意見將其統治為委員會。高等法院。
他辯稱:“任何給予州長的不良酌處權都可能使我們的民主共和國處於嚴重的危險中。”
Subramaniam說:“州長不擔任中心總統或代理人的代表。根據第159條,州長宣誓就職並適合國家人民。這項承諾清楚地表明,州長打算為國家利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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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中心的論點“支持否決權的絕對權力”,即州長可以在不返回州立法機關的情況下停止法案“完全破壞了州選舉。
喀拉拉邦的高級倡導者K Venugopal表示,憲法需要“盡快”與州長合作,目的是立即“立即“工作”而不是“盡可能容易”。他說:“即使不可用這句話,如果向其他賬單提出了一筆錢,它也必須立即處理迷你法案,因為不同意迷你票房的後果將是愚蠢的。 ”聽證會將在星期三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