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納德·川普政府表示,由於與德黑蘭的持續停火,其為確保國會批准美以對伊朗戰爭而設定的關鍵最後期限 5 月 1 日不再重要。
一旦總統向美國國會通報戰爭情況,根據《戰爭權力決議》,他有 60 天的時間說服立法者為戰爭開綠燈或撤回參與敵對行動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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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項清單清單末尾
如果與伊朗發生戰爭,這個最後期限將在週五到期。
但在周四,國防部長皮特·赫格塞斯在參議院聽證會上告訴議員們,持續而脆弱的停火實際上已經讓最後期限停止了。
然而,赫格斯的解釋遭到了強烈反對。民主黨議員和法律專家認為,該法律沒有任何規定允許在截止日期開始後暫停。
這場爭端反映了關於如何定義「敵對行為」以及臨時停火是否會改變白宮應遵守的法律義務的更深層次的鬥爭。
川普政府對戰爭權力決議的立場是什麼?反對派和法律專家如何質疑該決議?
川普政府說了什麼?
週四,赫格斯在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作證時表示,在停止戰鬥期間,「60 天的時鐘停止或停止」。
自 4 月 8 日停火談判開始以來,美國和伊朗基本上停止了直接襲擊,但此後談判陷入僵局。
此後,德黑蘭繼續有效關閉霍爾木茲海峽,華盛頓則對海峽的伊朗港口和船隻保持海上封鎖。川普總統多次警告恢復罷工的可能性。
其他川普政府官員也同意赫格賽斯的觀點,稱自 4 月初以來缺乏積極的交流意味著就戰爭權力決議而言,敵對行動實際上已經停止,因此 60 天的最後期限可能不適用。
一名官員告訴路透社:“就戰爭權力決議而言,2 月 28 日星期六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結束。”
他補充說:“自 4 月 7 日星期二以來,美國武裝部隊和伊朗之間沒有發生任何交火。”
此外,有些人建議乾脆以新名稱開展新業務,以避免最後期限。川普第一任期內擔任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打擊伊朗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主任的理查德·戈德堡表示,他建議政府官員乾脆轉向一項新行動,他建議將其稱為“史詩走廊”,這是史詩憤怒行動的續集——這是當前針對伊朗的行動的名稱。
他告訴美聯社,這項新任務“本質上是自衛任務,重點是重新開放海峽,同時保留採取進攻行動以支持恢復航行自由的權利。”
「對我來說,這解決了一切,」戈德堡補充道。
戰爭權力法的要求
1973 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決議》對美國總統未經國會批准可以發動戰爭的時間設定了限制。
根據法律,總統必須在美軍介入敵對行動後 48 小時內通知國會。從那時起,60 天的時鐘開始計時。儘管美國和以色列在2月28日對伊朗發動了當前的戰爭,但川普政府在3月2日通知國會,這就是為什麼60天的最後期限在5月1日到期。
在這 60 天內,總統必須要么通過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的聯合決議獲得國會授權,要么結束美國的軍事幹預。
法律允許有限地延長30天,但只是為了安全撤軍,而不是無限期地繼續作戰行動。
然而,這項旨在限制總統在越戰後發動戰爭的權力的法律被前總統忽視或質疑,他們認為該法律的部分內容違憲。
使用軍事力量授權(AUMF)是持續軍事行動的另一個潛在法律依據,因為它賦予總統部署武力以實現特定目標的權力。
該法案最初於 2001 年 9 月 11 日襲擊事件後頒布,旨在允許美國開展所謂的“反恐戰爭”,隨後於 2002 年重申,以推翻薩達姆·侯賽因並授權 2003 年入侵伊拉克。從那時起,歷屆政府都依賴這些授權來支持廣泛的軍事行動。
鑑於民主黨和共和黨之間的深刻分歧,國會不太可能授權繼續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
週四,參議院第六次試圖利用《戰爭權力決議》限制川普開展軍事行動的權力,但以 50 比 47 的投票結果被否決,成員們按照黨派路線進行了壓倒性投票。
民主黨人強烈質疑赫格賽斯的說法,稱戰爭大國決定在停火開始後停止60天倒數計時,沒有法律依據。
在聽證會上,維吉尼亞州參議員蒂姆·凱恩斷然拒絕了這一解釋,稱他「認為法律不會支持這一點」。
來自加州的民主黨參議員亞當希夫也對這一論點提出了質疑,他指出,儘管空襲已經停止,但美軍仍在該地區保持活躍。 「在使用其他權力的同時停止使用某些權力並不會以某種方式停止時鐘,」他指出。
儘管空中和飛彈襲擊停止,美國和伊朗軍隊仍在霍爾木茲海峽及其周邊地區繼續進行敵對行動。
4月20日,美軍向懸掛伊朗國旗的貨櫃船「托斯卡號」開火並扣押,幾天後德黑蘭扣押了兩艘外國商船。
儘管週四幾乎所有共和黨人都投票反對戰爭權力決議,但緬因州參議員蘇珊柯林斯與民主黨決裂。
她補充說,“總統作為武裝部隊總司令的權力不是無限的”,並指出60天的期限“不是提議,而是要求”。
專家認為,停火協議是否已經重置了時鐘?
美國憲法和國際法專家、前司法部副助理部長布魯斯·芬恩表示,該決議「沒有任何地方說」國會批准軍事行動的 60 天最後期限「如果停火就到期」。
費恩在接受半島電視台採訪時警告說,這樣的解釋「會讓這個決定變成紙老虎」。
他補充道,“你必須問,為什麼川普總統不要求國會宣戰?就像越南戰爭一樣,那裡也沒有宣戰,因為他知道他會失去選票。”
戰爭權力決議是在時任總統理查德·尼克森秘密轟炸柬埔寨和越戰十多年後通過的,儘管他最初否決了該決議。
「如果川普先生認為一項聲明會通過,他為什麼不要求國會發布一項聲明?他在眾議院和參議院都擁有多數席位。他知道自己會輸,」費恩說。
他補充說:“戰爭權力決議只是一場餘興節目。這裡的真正要素是,根據國會通過的《紐倫堡國際法原則》,我們正在打一場罪惡的侵略戰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