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世界新聞 最高法院稱前洛杉磯警察局官員可能因街頭槍擊中過度使用武力而受到起訴

最高法院稱前洛杉磯警察局官員可能因街頭槍擊中過度使用武力而受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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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週一拒絕阻止對一名前洛杉磯警官提起的過度使用武力訴訟,這名警官開槍打死了一名持刀男子,該男子超速行駛的卡車在洛杉磯市中心附近撞上了幾輛汽車。

由於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 (Clarence Thomas) 和小塞繆爾·阿利托 (Samuel A. Alito Jr.) 的反對,法院駁回了洛杉磯市檢察官辦公室的上訴請求。

圍繞六秒鐘槍擊事件的訴訟持續了六年。

加州聯邦法官一致認為,托尼·麥克布萊德警官有理由在 2020 年 4 月向嫌疑人開槍四槍,但沒有理由開槍殺死嫌疑人的最後兩槍。

據稱,丹尼爾·埃爾南德斯下了卡車並向警察走去時,他受到了甲基苯丙胺的影響。當他走近時,她反覆命令他「放下刀」。

但去年,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以 6 比 5 的投票結果裁定,陪審團可以裁定這名警官在嫌疑人倒地後開出最後兩槍的行為太過分了。

大多數人認為,在第四槍和第五槍之間的一秒鐘停頓中,麥克布萊德“可以而且應該首先重新評估局勢”,並可能得出結論,嫌疑人不再構成危險。

這項決定將使案件進入審判階段。

但是 洛杉磯市檢察官辦公室提起上訴 十月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敦促法官審查並推翻第九巡迴法院的裁決。

該市的律師表示,上訴法院未能“從現場合理警官的角度考慮整個情況”,並且其判決拒絕“在快速且可能致命的對抗中出現合理錯誤”。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院長歐文·切莫林斯基 (Erwin Chemerinsky) 代表埃爾南德斯一家做出了回應。他敦促法庭擱置,讓陪審團決定該名警官的行為是否合理。

「第九巡迴法院只是認為,應由陪審團來解決有關所發生事件的事實爭議,」他說。

法官自二月底以來一直在考慮上訴,最終在周一駁回上訴,但未發表評論。

最高法院一再裁定,只有當警察被證明故意違反明確規定的法律時,才能因無理搜查和扣押而被起訴。

然而,這種「有條件豁免」學說在是否明確規定了特定規則或限制方面存在分歧。

第九巡迴法院多數派 說射擊倒下的嫌犯越界了。

法官杰奎琳·H·阮(Jacqueline H. Nguyen)寫道:“十多年來,人們已經明確規定,當一名警察開槍打傷嫌疑人並導致嫌疑人倒地時,如果沒有跡象表明他構成持續威脅,他就不能繼續向他開槍。”

「一名倒下受傷的嫌疑人僅攜帶利器,並不會僅僅因為她在地面上做出非威脅性的動作而構成持續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下,陪審團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她使用了符合憲法的過度武力。如果是這樣,她就無權獲得部分豁免,」她說。

五名反對者表示,這名警官瞬間做出了合理的決定。

法官瑞安·尼爾森法官表示,麥克布萊德“有理由向丹尼爾·埃爾南德斯開槍,以減輕他在武裝並無視停止命令的情況下向她走來時所造成的風險。……在埃爾南德斯站起來並從未停止移動的緊張而危險的情況下,不能合理地期望她在緊張而危險的情況下重新評估她的射擊。”

法官派崔克·布馬泰也表達了這個擔憂。

「法官只會事後看待警察槍擊事件。我們會在事發多年後查看警方的錄音。我們可以倒帶、暫停、快進——逐幀分析情況。雖然警察隨身攝影機影片的出現是一個可喜的變化,但我們不能忽視現實生活並不是慢動作,」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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