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認為,公司的「股東」和「董事」不擁有公司的數據。
法官 M Nagaprasana 在 3 月 25 日的命令中表示了這一點,同時駁回了 Pultus Research 董事兼發起人和股東 Ashe Haralka 提交的請願書,指控該公司數據盜竊和誹謗。
法官在命令中表示:“因此,關於請願人憑藉其股權而擁有公司‘數據’所有權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該命令補充說:“接受每個股東都可以對公司資產提出主張的主張將導致司法混亂,破壞公司人格大廈。”
對 Haralalka 的投訴
該公司從事量化交易領域。該公司的創始人/董事之一、Haralalka 的密友 Saurabh Bhola 於 2025 年 3 月向警方提出投訴。該投訴是在 Haralalka 作為舉報人向公司註冊處、SEBI 和其他監管機構提出投訴後提出的,強調了該公司涉嫌的不當行為。
博拉聲稱,Haralalka 秘密地將其觸角擴展到高頻交易 (HFT) 和垂直基礎設施領域,而這些領域超出了其職權範圍。指控稱,請願者故意且未經授權地改變了交易模型的關鍵參數,並系統性地刪除了多台伺服器的系統日誌,並刪除了公司的關鍵代碼和智慧財產權,這些都是公司創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代表請願人出庭的律師蘇拉傑·桑帕斯 (Sooraj Sampath) 辯稱,不能指控父親綁架自己的孩子。 「當他是公司的平等股東和創始人董事時,不能說他竊取了數據。數據屬於他,就像屬於其他兩個合夥人一樣,」它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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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拉 (Bhola) 的辯護律師安加德·卡馬斯 (Angad Kamath) 反對這項請求,稱任何股東都不能聲稱自己是數據的所有者。該公司擁有這些數據。
此外,卡馬斯辯稱,請願人的此行為構成「內部竊盜」並嚴重違反「信託義務」。卡馬斯表示,這項指控不是民事糾紛,而是網路犯罪,法院不應撤銷早期提起的案件。
請願人的「想像」意見被拒絕。
法官駁回了請願人的「異想天開」的說法,即由於他作為公司董事和股東的身份,有關數據屬於他,因此盜竊指控是錯誤的。
Nagaprasanna 法官表示:「一旦根據《公司法》成立,它就獲得了獨立於股東和董事的獨立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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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進一步闡述了數位時代的公司資產,表示:“公司的資產不僅限於實物或動產,而且顯著擴展到數據、代碼和知識產權。”
隨後,法院認為,數位資產與實體資產一樣,均歸公司獨家所有。 “因此,請願人不能以股東身份來否認挪用資金的指控。”
物質本質上並非純粹是民事。
法官表示,下載、複製、刪除原始碼、專有資料和機密數位資產的指控都是網路犯罪的形式。
「網路犯罪調查技術性高且複雜,涉及數據的法醫重建。因此,請願人聲稱犯罪行為無關緊要,並認為其純粹是民事性質,目前不能接受,」法院表示。
法院拒絕了這項請求,表示「應該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