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訴法院週一維持了根據《國家安全法》被定罪的 12 名民主活動人士的監禁判決,其中包括媒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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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潘傑裡表示,「我們駁回申請人針對判決和刑罰的上訴」。
提出上訴的 12 名被告是由 45 名活動人士組成的團體中的一部分,他們因組織一次非正式的反對派初選,旨在迫使親北京領導人林鄭月娥在 2024 年立法會選舉前辭職,被判“擾亂”罪併入獄。
2019 年,這個前英國殖民地開始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後,儘管當局發出警告,仍有 61 萬人(約佔香港選民的七分之一)在 2020 年 7 月的初選中投票。
此後,北京對香港民選官員實施了更嚴格的控制。
幾個月後,45人因組織初選被捕,後來被判處四年兩個月至十年監禁。
週一,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傑裡表示,這項投票被設計為「大規模殺傷性憲法武器」。
「追求普選並不賦予權利(…)嚴重干涉憲法秩序或啟動旨在顛覆憲法秩序的計劃(…),」他闡述道。
其中包括被稱為「長髮」的前國會議員梁國康、記錄抗議活動的前記者何炅、29歲的國會候選人周文和前護理系學生、47歲的澳大利亞香港活動人士吳國棟,以及48歲的前國會議員林卓廷。
梁振英的妻子、民主派活動人士陳寶英稱這項裁決「荒謬」。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發言人張超南表示,法院「錯過了糾正這一大規模不公現象的重要機會」。
北京和香港當局表示,2019 年時有暴力抗議之後,國安法有助於恢復秩序,但 2024 年活動人士被定罪引發了無數國際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