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買高等法院 本週早些時候,三名男子因 2012 年在新利輪姦和謀殺一名婦女而被定罪和無期徒刑被撤銷。
高等法院在宣判三人無罪時,指出檢方未能證明包括犯罪動機在內的一系列情節。
12 月 24 日,法官 Saan Shyam 和 Shyam C Chandak 就三人提起的上訴做出了裁決,該上訴質疑 Singli 地庭法院 2019 年 7 月的判決,該判決判定他們犯有《印度刑法典》第 302 條(謀殺)、第 376 (2) (g) (g) (g) (g) (g) (g) 條和第 344 條規定的罪行。刑法典(IPC)的共同意圖。上訴人被判處無期徒刑,直至自然死亡。
根據檢方的陳述,受害人的腐爛屍體於2012年10月被發現,她的雙手被綁著。屍檢報告顯示死因是勒死和陰道撕裂。據檢察官稱,這名 19 歲的受害者於 10 月 12 日離家前往一家服裝店,她在那里工作,但隨後失踪。
調查顯示,受害人與總理有染,並據稱向他施壓,要他娶她,但她的父親不喜歡她與總理的友誼。檢察官聲稱,被告將她帶到一個地方,據稱他強迫她喝酒。隨後他被輪姦並勒死,屍體被扔進井裡。
“根據既定的法律原則對記錄在案的證據進行仔細審查和重新審查,我們認為控方未能指出犯罪的‘動機’理論,包括‘動機’和‘最終理論’。
“合理懷疑在於檢方所依據的情節的可能性或推斷,並構成指向上訴人有罪的情節鏈條中的一個環節。相反,我們從記錄材料中發現,案件中不能包含警方證人受到牽連的可能性”,在本案中,檢方不能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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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允許上訴,並裁定:“因此,對檢方陳述的真實性存在合理懷疑。因此,上訴人應享有無罪推定的利益。因此,所有上訴都應獲得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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