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歧視”阻礙檢察官上訴被執行


迪拜最高法院在迪拜酋長國總檢察長顧問 Essam Al Humaidan 提出的上訴中作出的判決中,確立了總檢察長在人權案件最終判決中出於法律利益而設定的翻案上訴期限計算的司法原則,該判決對申請作出了貢獻。相關法律文本的解釋。法院裁定,當反對派針對判決提出上訴時,無論是上訴還是翻案,法院為法律規定為檢察官設定的上訴期限自反對派提出上訴之日起中止,並一直有效,直至他們提出的上訴得到裁決為止。法院證實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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