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zo 因未發行曲目“Good Jeans”面臨版權訴訟

Lizzo 的現場表演。照片來源:丹尼爾·貝納維德斯

Lizzo、Atlantic Records 和 Sydney Sweeney 有什麼共同點?首先,他們都在一項新的版權侵權訴訟中被提及,該訴訟主要針對 Lizzo 在夏天發布的牛仔褲視頻(後者是間接專業的)。

許多人都記得,這段視頻是在斯威尼備受爭議的美國之鷹廣告之後播出的。這是Lizzo在跟唱部分強調的一點。這首未發行的歌曲名為“I’m Goin’ In Till October”或“Good Jeans”,毫不隱晦地提到了悉尼的名字。

從今天的原告(一個名叫吉米·吉恩(Jimmy Ginn)的人創立的基金會)講述故事的方式來看,利佐的努力實際上違反了名為“贏或輸(我們嘗試過)”的構圖。根據他的 LinkedIn 個人資料,Ginn 已擔任 Ginn Music Group 公司總裁近 45 年。

總部位於亞特蘭大的 Ginn Music 網站指出,該組織擁有許多子廠牌,因此擁有廣泛的目錄。更重要的是,該公司“控制著我們大多數作品的基本作曲版權和母帶錄音”。

作品包括薩姆·迪斯 (Sam Dees) 演繹的《Win or Lose》;這部作品在 Spotify 上發布,儘管它與至少另一部作品同名。 別處。據稱,Lizzo 的歌曲“結合、插入和採樣”了“Win or Lose”作品中的器樂和聲樂元素。

鑑於長達五頁的投訴,這可能是不言而喻的,但請願者拒絕允許所謂的插值。

但更有趣的是,根據法律文本,Lizzo 的代表“承認”所謂的重疊;關於“非正式解決方案”的談判未能達成協議,“需要提起訴訟”。

訴訟還聲稱,Atlantic 和 Lizzo 在實際或建設性知識的情況下“複製和利用”了相關作品,和/或魯莽地漠視(基金會的)權利或故意視而不見……使得他們的侵權行為是故意的。

因此,除其他外,原告正在尋求一項命令,阻止涉嫌侵權以及 Lizzo 的“Good Jeans”的所有利潤。

從案件的整體情況來看,利佐仍在努力應對騷擾指控。其中一些是由時裝設計師和前巡迴演出人員阿莎丹尼爾斯配音的。 2023 年 9 月投訴

兩年後的轉折之後,這場法庭對峙仍然以 Lizzo 的 Big Grrrl Big Touring 為被告,而現在距離定於 12 月 1 日開始的審判只剩下 40 天了。

上週,原告提交了一份證人名單,其中包括多名巡演舞者;他們的聲明將證實“針對黑人舞者的微侵犯”、“欺凌和不足文化”的說法
該文件包括“庇護所”和“不安全的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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