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哈里斯(John Harris)關於英國內陸地區貧困和住房的文章既感人至深,又是描述現代英國狀況的綜合分析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千人的等候名單和只有五套社會租金新房:這座城市顯示了英國住房危機的嚴重程度,10 月 19 日)。
然而,哈里斯指出,“積極的一面是,《租戶權利法案》……即將獲得御准。”我很欣賞這種觀點,但它缺少兩個關鍵點。首先,有人相信上屆保守黨政府設想、現任工黨政府起草的法案真的會制定和實施嗎?這需要勇氣和技巧。
其次,更重要的是,新法案主動疏遠了房東,而不是將他們視為互惠和共同需求過程中的合作夥伴。是的,其中一些是外國投資者,但許多人不是外國投資者,儘管他們在世界最大經濟體之一工作了數十年,但他們可能正在防範養老金不足的情況。
最終,負責任的小型投資者將有資金建造經濟適用房,並可通過地方議會出租。實施這樣的努力需要政治技巧,但《衛報》推動此類解決方案可能會有所幫助,而不是通過支持另一方來懲罰另一方。
西蒙·謝里丹
倫敦
我永遠不會忘記懷孕八個月時,不得不住在一所封閉學校的破舊、沒有暖氣的教室裡。如今,我的兩個孩子已經 40 多歲了,仍然無家可歸,房價超出了房地產市場的範圍,只能住在船屋裡。
我們都對這座城市難以承受的租金和房價感到沮喪,但我們不希望讓我們保持身心健康的東西之一——綠化帶——被掩蓋。目前在綠化帶上建造的大多數住房都是負擔不起的,而且很少是社會住房。我們的勞工委員會已經出售了許多靠近市中心的用於單一用途的議會財產。與許多城市一樣,商店和辦公室數量眾多,但空無一人。
市議會不應建造大多數人買不起的住房,而應監督和鼓勵在社區資源已經存在的城市中心對這些建築進行富有想像力的改造。家庭對於幸福至關重要,社區也是如此。
房地產市場不應只留給牟取暴利的開發商和股東。 
努拉·楊
牛津
很難想像工黨政府會積極尋求加劇住房危機,但這正是它正在做的事情。正如約翰·哈里斯指出的那樣,利物浦的大部分新住房都是由外國投資者購買並出租給當地人的。計劃允許倫敦房地產開發商將經濟適用房的比例從35%降低到20%。
如果房屋成本低於 年收入的3.5倍。但房地產價格 7.7倍 是英國平均收入的11倍,是倫敦的11倍。
即使政府交付了 150 萬套住房(雖然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但幾乎沒有一套住房是真正負擔得起的,甚至私人租賃也難以負擔。唯一的出路是大幅增加社會住房和非營利性住房的供應。 
杰弗裡·佩恩
《有地方住》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