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裁定,《防止洗錢法》(PMLA)上訴法庭不能發回扣押令以供原裁決機關重新審議。該命令於 9 月 25 日由由大法官 DK Singh 和 Venkatesh Naik 組成的分庭法官通過,並於近期公開發布。
在本案中,該命令是在執法局 (ED) 針對上訴法庭先前的判決向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提出申訴後通過的。在本案最初的扣押令中,Inzamam 法官管理局扣押了共同基金和銀行存款,金額為 21,38,66,041 盧比。法庭將受到質疑的命令發回裁決機構重新考慮,並指出其沒有認真對待該命令,也沒有援引任何法律理由。
ED 的律師辯稱,仲裁庭沒有此類權力。他說,仲裁庭的權力必須納入相關法律。他進一步辯稱,雖然法庭有權撤銷或修改命令,但不能將其發回重新考慮。對方律師辯稱,撤銷該命令相當於將其擱置。
法院同意教育署律師關於仲裁庭權力問題的觀點,並指出:“仲裁庭是法律的產物,由法律行使,權力相應有限。仲裁庭沒有固有的權力,因為它不是普通法院。除非憲法中有明確規定,否則將此事提交給裁決機關。”
在提出這些意見後,高等法院撤銷了上訴法庭的命令,並指示其重新考慮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