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體育新聞 “未發現可疑情況”:德里高等法院根據《武器法》撤銷針對外國人的《飛行情報區》 法律新聞

“未發現可疑情況”:德里高等法院根據《武器法》撤銷針對外國人的《飛行情報區》 法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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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高等法院於 11 月 3 日撤銷了根據《武器法》針對該外國人登記的第一信息報告 (FIR),稱記錄在案的材料並未顯示在機場安檢期間“有意識地擁有”從其包中查獲的任何子彈。

法院表示:“在沒有任何武器的情況下,從請願人的隨身物品中只發現了一顆子彈。此外,飛行情報區沒有發現任何可疑情況,表明持有該子彈是有意識的。”

該申請已在聽證會的第一天被受理並做出決定。法院通常會在這個階段發出通知並要求反證詞,但維卡斯·馬哈詹法官表示,“此事最終在發出通知階段得到審理,而沒有要求反證詞,因為該問題肯定已包含在本法院的各種裁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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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是菲律賓公民,在香港一家醫學科學公司擔任高級經理,前往印度進行專業活動。請願書指出,他“缺乏任何表明熟悉或接觸槍支或彈藥的背景或經驗”。

據飛行情報局稱,2025 年 1 月,當她離開 IGI 機場前往香港時,在她的手提包中發現了一枚實彈。她抵達印度參加商務會議和培訓課程,並告訴當局她不知道包裡有墨盒。

請願書還指出,他“不知道、不控製或無意擁有上述彈藥”。僅僅他的包裡有彈藥並不構成故意持有,而這是《武器法》第 25 條規定的犯罪的基本要素。

法院依據其 2025 年 2 月對 Muhammad Terek Rehman v State(德里 NCT)一案的判決,認為有意識佔有的原則要求身體監護和意識或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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