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正在舉行會談,以每天將私人機構的最高工作時間增加到10個小時,從而導致馬哈拉施特拉邦商店和機構(就業組織和服務條件)的一些決定性變化,2017年。
該提案將主要審查該法案,該法案規定了商店,酒店和娛樂場所等地的員工工作時間 印度時代 我提到。
政府勞工部在周二的會議上向部長委員會舉行了有關此步驟的演講。人們與HT一起參加了知識,儘管對此進行了討論,但內閣要求對該提案更加清晰。
據悉,勞工部希望在2017年立法中進行大約五次重大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作時間的增加。法律第12條中的擬議修正案說:“任何一天都沒有成年工人在任何機構工作10個小時以上。”此外,建議只有在當時包括半小時休息的情況下,允許成年人工作六個小時。目前,員工的最高延伸時間持續了五個小時。
政府還建議將員工的額外工作期限從三個月內的125小時增加到144小時。如今,每天最多的工作時間在10.5小時內(包括額外的工作),提議增加至12小時。在緊急工作的情況下,提出了每天最大的工作時間,即12小時,從而設定了最大的工作時間。
本法律的規定將適用於僱用20名僱員的機構。截至目前,該立法適用於擁有10名員工及以上的機構。
“部長們希望對裁決及其影響更加清楚,因此今天暫停了決定,”一位高級部長希望不透露自己的身份。官員們說,該提案是很久以前就由該部門提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