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综合新闻 從 2026 年 4 月開始… Al-Jawf 的重大開發項目需要提前 6 個月披露

從 2026 年 4 月開始… Al-Jawf 的重大開發項目需要提前 6 個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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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夫地區發展戰略中心提出了一項治理政策 開發項目 通過“勘察”平台對區域內規模最大的項目,按照早申報、早批准的原則,組織開發項目申報機制,加強與服務機構的事前協調,確保基礎設施一體化、高質量實施,實現可持續發展效果。
該中心解釋說,該政策包括範圍內的所有開發項目 地理範圍 對於Al-Jouf地區來說,它涵蓋了該地區行政邊界內的所有房地產,以及具有社會和經濟影響的城市、商業、服務和基礎設施項目,只要項目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或者投資成本超過1500萬沙特里亞爾。

服務和投資領域

他解釋說,政策的適用範圍包括各個相關方,最重要的是 服務業秘書處、市政當局、投資者、個人、私營部門和房地產所有者,以及希望在其管轄範圍內實施開發項目的政府機構,以便所有這些項目都遵循統一的標準和程序,保證公正、透明並實現機構一體化。
該中心確認,該政策基於一系列基本原則,其中最突出的是透明度和程序明確性,通過根據文件化和明確的程序管理提交、審查和批准流程,此外還加強政府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機構整合和有效協調,確保項目與批准的開發計劃一致,防止它們之間的衝突,並確保與項目啟動同時進行的基礎設施準備。

提前披露政策

關於准入標準,該中心解釋說,該政策適用於土地面積不低於2萬平方米,或投資成本在1500萬里亞爾或以上的項目,包括商業、教育和衛生設施,但需要提前披露的倉庫除外。
該政策規定,公共和私營部門擁有項目的實體有義務至少在實施日期前六個月提前披露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該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並強調遵守其規定是所有納入其範圍的實體的強制性條件。
中心強調,各相關方對其活動和項目符合政策要求承擔全部責任,並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面遵守,並承諾與戰略辦公室或授權跟進合規情況的機構合作並向其提供所需信息和文件。
該政策賦予焦夫地區發展戰略辦公室在監測任何疏忽或違規行為時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或向主管當局提出適當建議的權利,並強調該政策是對其他相關法規和指示的補充,在加強治理和提高該地區發展項目效率的框架內,任何與更高監管文書發布的監管要求相衝突的條款都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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