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法律迫使廣告商在使用人工智能頭像時必須說明情況

紐約州州長 Cathy Hochul 週四簽署了一項法案,要求廣告商識別廣告是否包含人工智能生成的角色。霍哲爾 廣告 該法案 S.8420-A/A.8887-B 是美國首個此類法案,被描述為一項“常識”法律,可提供更高的透明度和消費者保護。根據 Hochul 簽署的另一項法案,實體如果想要將死者的姓名或肖像用於商業目的,必須獲得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的同意。

這些法案與電影業和演員尤其相關,對他們來說,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報酬)是該行業面臨的最緊迫的問題之一。在與 Hochul 的聯合新聞稿中, SAG-AFTRA 執行董事鄧肯·克拉布特里-愛爾蘭慶祝了簽約。

克拉布特里-愛爾蘭表示:“這些保護措施是藝術家、立法者和倡導者齊心協力解決不受控制的人工智能使用帶來的真實和直接風險的直接結果。” 《信息披露法案》規定,當廣告中包含與真人不匹配的合成頭像時,通知必須“顯眼”。涉及死者比較的法案是州公開權的一部分——沒有聯邦公開權,而是不同州法律的拼湊而成,其中許多法律尚未針對高效人工智能時代進行更新。

在某些情況下不需要披露:如果廣告或宣傳材料是針對“表達性作品”,例如電影、電視節目或視頻遊戲,則廣告中的人工智能頭像與其在作品中的使用一致。國家政治的出路 紐約焦點 報導 至少有一些國家機構已經使用人工智能來創建公告,但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可能會被豁免,因為它們被視為公共服務公告。

首次違反披露要求將處以 1,000 美元的罰款,以後再處以 5,000 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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