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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Nation 提出動議,駁回司法部的反壟斷訴訟,稱政府未能證明該公司以壟斷方式運營。
Live Nation 和 Ticketmaster 希望在司法部的反壟斷訴訟進入審判之前結束該訴訟。票務巨頭的律師提起了長達 51 頁的訴訟 即決判決動議 這表明司法部訴訟中的指控未能證明該公司像壟斷企業一樣運作。
該文件提交給紐約南區聯邦法官阿倫·薩勃拉曼尼安 (Arun Subramanian),該文件認為政府的案件誇大其詞,缺乏證據。 Live Nation 的律師聲稱,司法部提起訴訟,對該公司提出了“嚴厲指控”。政府的文件指控 Live Nation 在“現場音樂生態系統的幾乎各個方面”運營“多重、自我強化的壟斷”,並進行“系統性”和“故意”的競爭欺詐。
Live Nation 的律師寫道:“措辭強硬。” “如果它們有任何真實性,那麼原告現在應該擁有大量證據。(……)然而(……)原告手上實際上掌握著小事。”
Live Nation 辯稱,政府尚未證明該公司擁有“壟斷權力”,而這是其主張的核心要素。該公司表示,“壟斷力是任何壟斷案件的基本要素”,但堅稱司法部未能證明這一點。
據 Live Nation 稱,司法部的案件基於推論和派生法律論證,而不是依賴壟斷權力的傳統證據,例如高價格或重大進入壁壘。 Live Nation 表示,司法部的訴訟依賴於“不公正劃分選區”的市場定義來論證其論點;它指出,政府使用“複雜的公式”來定義“主要音樂會場館”,選擇在2017年至2024年期間至少一年內舉辦10場或以上音樂會的容量超過8000人的場館。因此,體育場、大型劇院、小型露天劇場和許多其他公共場所被排除在外。
Live Nation 認為,這種結構忽視了音樂會商業競爭的實際運作方式,“訴訟市場顯然不包含法律要求的‘有效競爭領域’。” SeatGeek 指出,AXS、Eventim 和 Paciolan 等競爭對手的票務公司之間存在廣泛的競爭,並且不會將其努力局限於司法部對場地的定義。
Live Nation 律師表示,司法部狹隘的市場定義是政府聲稱該公司具有壟斷地位的唯一途徑。
“自 2011 年 Live Nation 和 Ticketmaster 合併以來,Ticketmaster 遠沒有擁有‘排除競爭的權力’,反而損失了超過 30 個百分點的市場份額,”該公司的律師寫道。
此外,Live Nation 認為,幾十年來,長期獨家門票合同一直是北美的行業標準,並且仍然是場館的首選方法,因為除了其他好處之外,這種合同還可以帶來更高的首付並減少消費者的困惑。
Live Nation 的律師辯稱,在該案中接受采訪的場館經理沒有聲稱他們被迫簽訂獨家合同或被阻止遵守該合同,並補充說,“每個場館證人都作證說他們尋求並更喜歡獨家門票合同。”
根據 Live Nation 的文件,政府的其餘證據來自競爭對手的票務公司,Live Nation 稱這些傳聞是不可接受的。 Live Nation 還指出,司法部於 2019 年對類似指控進行了調查,導致同意令發生變化,但沒有發現不當行為。
在薩勃拉曼尼安法官決定是否繼續審理此案之前,政府律師將有機會在未來幾週內提交答复。如果簡易判決動議獲得批准,司法部的大部分或全部案件可能會被徹底駁回或可能必須重新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