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納德·特朗普週四命令美國恢復核武器試驗的決定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 另請閱讀: 聯合國發言人堅稱“絕不允許”進行核試驗
• 另請閱讀: 特朗普下令美國進行核武器試驗
• 另請閱讀: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再測試核武器(儘管特朗普想要)
美國總統是否只是談論測試核彈頭載體(例如導彈)(華盛頓已經在這樣做),或者實際上引爆了核彈(朝鮮在 21 世紀才這樣做)?法新社盤點。
特朗普總統說了什麼?
“由於其他國家進行的測試計劃,我已要求(國防部)開始與俄羅斯和中國平等地測試我們的核武器”,他在他的“真相”社交網絡上說。
然而,三十年來沒有任何國家進行過核試驗。
負責管理美國核彈頭庫存的是能源部,而不是國防部。
唐納德·特朗普後來通過引用美國競爭對手參與的軍備競賽來證明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
他說:“如果他們進行測試,我想我們就必須進行測試。”但他沒有詳細說明所要求測試的性質。
美國已經在測試什麼?
美國於 1945 年 7 月引爆了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幾週後轟炸了日本城市廣島和長崎。
他們進行了 1,000 多次核試驗,直到 1992 年喬治·H·W·布什總統宣布暫停。
那一年,國會通過了暫時暫停地下核試驗的決定,除非另一個國家進行了這種試驗,而這確實發生了。
自 1963 年以來,華盛頓一直是《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的簽署國,該條約規定停止在大氣層、太空和水下進行這些試驗。
美國於1996年簽署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TBT),禁止為民用或軍事目的進行核爆炸,但從未批准該條約。
美國核安全局(NNSA)表示,該國通過一項計劃確保其核武庫的可靠性,其中包括“從建模和模擬到亞臨界核試驗的科學活動”。
TICE 允許進行所謂的亞臨界測試,允許釋放一定量的能量。
“該計劃使我們能夠充滿信心地評估和認證庫存,”國家核安全局表示。
華盛頓定期測試其核運載系統,例如洲際彈道導彈(ICBM)。
美軍今年早些時候發射了非武裝民兵III型洲際彈道導彈,使類似測試總數達到300多次。
美國能否恢復核試驗?
據國會研究服務處稱,總統有權下令實際恢復核試驗,軍方“有權在下令後 24 至 36 個月內恢復試驗”。
2012年的一項研究發現,恢復地下核試驗的響應時間“更多地取決於環境、健康和安全法規的遵守情況,而不是測試的技術要求或恢復設備和設施的需要。”
華盛頓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 (CSIS) 的研究員多琳·霍希格 (Doreen Horshig) 估計,“測試場可能會在六到 10 個月內準備好,進行非常基本的地下測試。”
“如果你想測試新彈頭和新功能,時間框架太長了,”他補充道。
他指出,恢復測試的意願可能會遭到“政治光譜雙方”美國民選官員的反對,而美國盟友“認為沒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