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從司法消息來源獲悉,伊斯蘭國組織聲稱,法國司法週三最終對 2016 年尼斯(東南部)襲擊事件的兩名主要被告判處 18 年刑事監禁。
2016 年 7 月 14 日,突尼斯人穆罕默德·拉瓦茲-布赫爾 (Mohamed Lahoise-Buhel) 駕駛一輛撞車撞向聚集在旅遊勝地英國大道上觀看國慶煙火的人群,造成 86 人死亡。他被警察當場擊斃。
調查人員得出結論,「伊斯蘭國」組織聲稱對尼斯襲擊事件負責,但尚未確定該聖戰運動與穆罕默德·拉霍伊斯-布赫爾之間存在任何關聯。
2024 年 6 月,最高法院維持了對 Mohammed Ghraib 和 Chokri Chafraud 的定罪,他們被判犯有恐怖主義犯罪團夥罪,但沒有接受他們針對定罪提出的上訴。他們的刑期有三分之二的安全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另外六人(五男一女)一審因普通法犯罪被判處兩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由於缺乏上訴,他們的判決已經是最終判決。
在上訴中,巴黎特別援助法院堅決認為,這次襲擊是「在穆罕默德·格萊布和喬克里·沙弗勞參與的恐怖犯罪協會框架內構思的」。
為此,Chokri Chafroud 發送了“斬首訊息”,其他交流表明“車輛撞上了人”。
巡迴上訴法院院長克里斯托夫·佩蒂托(Christophe Petiteau)在宣布判決時表示:“他本人也同意他能夠影響穆罕默德·拉霍伊斯-布勒爾,不幸的是,一系列事件證實了這一點。”
在襲擊發生前三個月,查克里·查弗勞德 (Chakri Chafraud) 寫信給他的朋友:「來吧,把 2000 噸鐵裝到卡車上,擰緊螺絲,切斷剎車,親愛的,我會看到的」。
關於 Mohammad Ghraib,法院指出,“儘管他們聲稱是世俗主義”,但被告查閱了“宗教文本”,並特別發布了“一條批准 2015 年 1 月襲擊事件的消息”。
巡迴法院裁定,穆罕默德·格萊布“參與了搜尋穆罕默德·拉霍伊斯-布赫爾使用的武器和卡車”,這名送貨司機在駕駛一輛 19 噸重的卡車行駛時被警察擊斃。
這兩個人將被登記在恐怖犯罪者檔案(斐賈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