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索賠法院裁定,一人有義務另外支付 500 迪拉姆的物質和精神損失。申訴人對一名男子提起訴訟,要求做出有約束力的判決,要求他支付 10,000 迪拉姆,作為對他所遭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失的賠償,並迫使他支付費用。其依據是被告提交了一份指控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報告,並且該檔案被行政保存,因為很明顯,沒有證據就沒有立案依據。他向法院提交了這些文件。法院解釋說,這些文件證明的是被告的報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且檔案是行政保存的。這會導致投訴人遭受物質和精神損害,因為這會導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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