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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元壟斷,而是法官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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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聯邦法官裁定 Meta 並未壟斷本案核心的社交媒體市場,Meta 贏得了與聯邦貿易委員會的一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反壟斷訴訟。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James Boasberg 寫道,Meta 並沒有不公平地壟斷“個人社交網絡”市場,其中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和 Snapchat 等一小部分社交媒體應用程序。該決定可以向聯邦貿易委員會提出上訴,但不會立即面臨要求 Meta 撤銷其對 Instagram 和 WhatsApp 收購的要求。

博阿斯伯格表示,他警告聯邦貿易委員會,在界定相關市場並證明 Meta 擁有非法壟斷地位方面,它面臨著一場“艱苦的戰鬥”。最終,Meta 未能證明自己沒有面臨來自其他形式社交媒體平台的激烈競爭,尤其是在 TikTok 迅速崛起之後——Meta 認為這是其辯護的一個主要因素。博斯伯格寫道:“與五年前聯邦貿易委員會提起反壟斷訴訟時相比,情況發生了顯著變化。” “雖然曾經將應用程序劃分到社交網絡和社交媒體的不同市場中是有意義的,但那堵牆已經倒塌了。”

FTC 認為,Meta 擔心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等新競爭對手會威脅到其主導地位,從而在社交媒體市場的一個狹窄領域維持非法壟斷。但在整個審判過程中,聯邦貿易委員會一直在努力解決這樣的問題:面對巨大變化的社交媒體格局,Meta 是否仍然可以主張非法壟斷。博阿斯伯格認為,政府必須證明當前或即將發生的非法壟斷,而不僅僅是過去的主導地位。

博斯伯格寫道:“隨著應用程序的興起和衰落,追逐一種熱潮並領先於其他熱潮,並逐年增加新功能,聯邦貿易委員會正在努力解決 Meta 的產品市場邊界問題。” “儘管如此,Meta 仍然堅稱,它與過去十年一樣與老對手競爭,該公司在這一小部分領域擁有壟斷地位,並且通過反競爭收購維持了這種壟斷地位。然而,無論 Meta 過去是否享有壟斷地位,法院現在都必須維持這一裁決。聯邦貿易委員會沒有這樣做。”

這個故事正在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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