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當 RV 六月份在移民法庭勝訴時,他已經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一所設施中被拘留了六個月。
他作證說,他在抗議政府後於 2024 年逃離祖國古巴,並因此遭到監禁、監視和迫害。因此,在墨西哥被綁架後,他非法進入美國,並告訴邊境人員他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名移民法院法官保護他免遭驅逐到古巴,21 歲的 RV 渴望與佛羅里達州的家人團聚。
但由於擔心政府報復,RV 要求不透露自己的全名,因此尚未公開。他說,在拘留中心,特工告訴他,他們總能找到辦法將他驅逐——如果不是去古巴,那麼也許是去巴拿馬或哥斯達黎加。
“等待是如此艱難,”他在接受采訪時說道。 “就像他們不想接受我贏了一樣。”
RV 是移民律師所描述的日益增長的趨勢的一部分:一些獲得保護而免遭驅逐回本國的移民被無限期拘留。
通常,在聯邦政府上訴他們的勝利或尋找願意接收他們的另一個國家時,此人被拘留。
政府長期以來有能力提出此類呼籲或尋求另一個可以驅逐某人的國家;國土安全部 通常有90天 尋找其他地方發送它們。
但實際上,這些轉介給第三國 很少見所以這個人通常會被釋放並被允許留在美國
這種做法在特朗普政府領導下發生了變化。最近向移民和海關執法人員發出的指示支持繼續拘留個人。 6月24日的備忘錄例如,規定“外地辦事處不再有能力酌情釋放外國人”。
這些案件涉及移民,他們沒有獲得庇護,而是獲得了兩種移民救濟中的一種,即“拒絕驅逐”令和《國際反酷刑公約》規定的保護。兩者都比庇護有更高的舉證責任,但不提供獲得公民身份的途徑。
這些形式的救濟在一個關鍵方面與庇護不同:雖然庇護可以防止被驅逐到任何地方,但其他形式只能防止被驅逐到可能受到傷害或酷刑的國家。
移民捍衛者法律中心的律師詹妮弗·諾里斯表示,政府的行為現在使得拒絕驅逐出境和反酷刑公約規定的保護變得毫無意義。
“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危險的時代,”諾里斯說。 “這些客戶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他們在移民法官面前贏得了官司,但現在他們被當作罪犯對待,即使在移民法官作出對他們有利的裁決後,他們仍被拘留。”
科羅拉多州落基山移民倡導網絡的倡導和訴訟主任勞拉·倫恩指出,反對雙重危險的規則不適用於這些案件,因此如果政府敗訴,可以選擇上訴。
倫恩說:“在這裡,他們對一個人是否繼續被拘留有很大的控制權,如果他們只是上訴,這個人可能會被拘留至少六個月,甚至幾年。”
國土安全部沒有回應具體問題,也拒絕發表評論。
代表長期拘留移民的律師表示,政府將人們關押起來,希望讓他們的客戶疲憊不堪,讓他們放棄留在美國的鬥爭
Ngựa 是一名越南男子,他要求透露自己的家族暱稱,意思是“馬”,自 3 月份非法越過南部邊境以來,他一直在加利福尼亞州被拘留。
根據他的庇護申請,Ngựa 去年逃離越南,此前他遭到警察的酷刑,警方試圖向他勒索“保護費”。當他拒絕時,警察毆打並監禁了他,並威脅要殺死他和他的家人。
一名移民法官最近拒絕了 Ngựa 的庇護,但給予她反酷刑公約的保護。他的無償律師對庇護申請被拒絕提出上訴。
他在通過翻譯接受采訪時表示,他選擇前往美國尋求庇護是因為他相信任何其他國家的政府都會將他送回越南。他補充說,他並不認為美國當局會試圖除掉他。
Ngựa 說,ICE 特工告訴他,他們知道無法將他送回越南,但他們會找到另一個願意接受他的國家。他說,每天早上,一名官員會從一個宿舍走到另一個宿舍,詢問是否有人想要自我驅逐出境。
一想到要被送回去,他就徹夜難眠,但另一種選擇也同樣糟糕:“我害怕被關在這裡很多年,”他說。
DUS 法規 當“在合理可預見的未來很有可能將被拘留的外國人驅逐出境”時,授權繼續拘留。
自此以來,這種情況變得越來越有可能 最高法院的裁決 六月份擴大了移民當局將人們快速驅逐到與他們沒有私人關係的國家的能力。
判決後, ICE已發布指南 指示官員一般“至少提前 24 小時通知”計劃被驅逐到第三國的移民,但在“要求嚴格的情況下”則可縮短至 6 小時。
該指南還指出,美國必須獲得可靠的外交保證,確保被驅逐者不會受到迫害或酷刑。
今年,特朗普政府 與多個國家談判達成的協議特別是加納、薩爾瓦多和處於內戰邊緣的南蘇丹接受了被驅逐者。
國家移民訴訟聯盟執行董事特麗娜·雷阿爾穆托 (Trina Realmuto) 表示:“政府阻止獲得保護的人變得越來越普遍,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正在積極尋求第三國接受他們。”
Realmuto 是挑戰國土安全部第三國驅逐做法案件的主要律師之一。
聯邦法律 規定國土安全部應首先尋找與被驅逐者有私人關係的其他國家,然後,如果“不切實際、不明智或不可能”,則尋找政府願意接受他們的國家。
雷阿爾穆托表示,特朗普政府正在直接轉向後一個手段。她解釋說,因此,一些被驅逐到第三國的人被該國當局遣返回他們最初逃離的國家。
其中包括 58 歲的女性 Rabbiatu Kuyateh,她 30 年前逃離塞拉利昂內戰,在馬里蘭州定居,直到今年夏天 ICE 特工在年度檢查期間將她逮捕。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新聞報導 由於法官禁止 ICE 將她遣返回塞拉利昂,她在那裡遭受了酷刑,因此該機構將她驅逐到加納。但加納當局強迫她登上前往塞拉利昂的巴士。
據國會研究服務處稱,2024 財年,有 2,506 人被拒絕驅逐或受到反酷刑公約的保護。
雷阿爾穆托表示,與庫亞泰一樣,數十年來,數以萬計的移民受益於暫停或延期。她說,這些人現在面臨再次被拘留的風險,而政府正在努力將他們驅逐到另一個國家。
FB是一名27歲的哥倫比亞婦女,她於2024年通過聖伊西德羅入境口岸進入美國,這也說明了政府對反酷刑公約的態度。由於擔心遭到美國政府的報復,FB 要求透露姓名首字母縮寫。
2月,FB獲得反酷刑公約的保護。但國土安全部並沒有釋放她,而是表示正試圖將她送回洪都拉斯、危地馬拉或巴西。
9 月,FB 的律師向聯邦法院提出動議,要求釋放他。
“當某人被拘留八個月後,很難說他們即將被驅逐出境,”他的律師克里斯汀·科菲說。
法庭記錄顯示,在 ICE 官員聲稱他們已為她預訂了三天后飛往玻利維亞的航班後,法官最初拒絕了這一請求。
但一個月後,她仍被拘留在美國。
印第安納州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坦尼婭·沃爾頓·普拉特 (Tanya Walton Pratt) 上個月在一項准許 FB 獲釋的命令中表示,政府有關 FB 將立即被驅逐出境的說法“已被證明是錯誤的”,拘留她“違反了美國憲法和法律”。
她於當天被釋放。









